(一)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3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二)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 读应届毕业生)。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 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6.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 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三)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2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 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注:
1、相关职业是指:采购员、营销员、电子商务师、商品营业员、收银员、摊商、仓储管理员、理货员、物流服务师、职业指导员、商品监督员、商品防损员、市场管理员、供应链管理师、全媒体运营师、数字化管理师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。
2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连锁经营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网络营销、现代物流、物流管理、电子商务、移动商务、商务数据分析、零售业管理、贸易经济、财务管理、行政管理、酒店管理、经济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工商企业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等。